江西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17-06-27 19:04:14
2017年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代码:13868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五、颁发文凭: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六、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西湖区安石路69号
七、计划投放:
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在招生计划的投放上执行各省文件要求,所有计划全部投放并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对外公布各省招生计划数。
八、录取规则:
1、我院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按各省最大投档比例进行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填报志愿的顺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安排和调剂;录取过程中认可各省高招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在生源不足时,认可各省高招部门规定的降分政策。
2、我院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率不限。
3、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专业联考成绩或专科以上院校专业加试成绩,其它专业均无面试加试要求。
4、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院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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