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广州航海学院 2017-07-02 16:59:54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需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享受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2083021
传真:020-32083021
电子邮箱:jijianchu@gzhmt.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2081599
传真:020-32081599
电子邮箱:zsb@gzhm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hm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hmt.edu.cn/subsite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航海学院于2017年 2 月 28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航海学院2017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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