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重庆交通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交通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
1.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Jiaotong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061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
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政编码:402247
7.就读地点:2017年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各专业新生在双福校区就读
8.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教学条件好、实力强。学校占地面积29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多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外文数据库30多个、年订报刊2400余种、纸质图书21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3.2亿元。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国际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90余个省部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纪检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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