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院2017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学院 2017-06-14 22:52:12

阜阳师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阜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操作,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6.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生源充足时,英语单科分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7.英语、日语、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8.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9.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平行分情况,我校有权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和文理科其他科目分数情况确定录取人选。

阜阳师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