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院2017招生简章

广西财经学院 2017-06-17 19:05:54

广西财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广西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邮编530003。学校设有南宁市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和防城港校区三个校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办有研究生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日常职能划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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