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院2017招生简章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6 13:35:02
2017年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6264(软件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二、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
三、学制
软件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他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四、招生录取批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五、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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