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空职院2017招生简章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5 01:06:10

陕西航空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8)

  二、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大河坎(汉中南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招生计划: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将安排31个专业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各省(市)招办或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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