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农林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址]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原则上录取以英语、日语、法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第一款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款 专升本考生录取原则:专升本考生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外语、专业课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款 对口升学考生录取原则:对口升学考生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款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相应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专业课成绩确定考生的录退。
第五款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执行。例如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凡各批次(除艺术、对口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对其投档时可以加20分。
第六款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七款 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到相应省市区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 进行公布,考生还可拔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687698,6698022、6698021)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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