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17-07-08 09:35:51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三十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三十五条 学校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

  第三十六条学校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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