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址]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2.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4.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院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5.凡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山西省考生采用该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凡报考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等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加试,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总分并列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4.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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