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录取规则]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2 00:28:51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普通类文、理科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4、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6、选测等级: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普通类文理科和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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