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及专业]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2017-06-28 00:29:58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学院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层次 | 专业 | 学费 |
本科专业 | 中医学 | 15000元/人/学年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
针灸推拿学 | ||
中药学 | ||
中药制药 | ||
护理学 | ||
医学检验技术 | ||
公共事业管理 | 13500元/人/学年 | |
工商管理 | ||
市场营销 | ||
专科专业 | 护理 | 9000元/人/学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注: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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