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11、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学校2016届普通本科毕业
生总就业率达到98.43%,其中高质量就业率达97.08%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规定执行。
2、建议统考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报考所学语种的专业。我校仅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
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7、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8、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10、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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