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息职院2017招生简章(省外版)[录取规则]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2 00:26:12
5.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平行院校志愿”,后录取“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录取“院校服从志愿”。
(2)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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