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十、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8)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口录取规则: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按照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3)、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2)、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3)、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十一、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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