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17-06-29 15:10:57
2017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镇江市长香路高校园区)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梦溪校区(镇江市梦溪园巷30号)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中山校区(镇江市中山西路63号)
2017级新生在我校中山校区或梦溪校区就读,2018年下半年搬迁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校区就读。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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