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2017-07-05 07:27:16
三、报考和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其中:
音乐表演类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或参考本科院校考试成绩
美术类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或参考本科院校考试成绩
传媒艺术类参加省传媒艺术专业联考或参考本科院校考试成绩
普通类(含普通和艺术兼报类)江苏考生参加本校注册入学,非江苏考生填报本校文理科志愿。
中职学校(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
参加对口单招统一考试或报名注册入学
四、毕业和就业
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发给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推荐就业辅助创业。
五、奖学和助学政策
奖学金: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享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3000元。
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4000元。
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每生每年8000元;
也可向学校申请无息借款。
少数民族特长生免费生:学校定向扶持地区经单独面试合格的少数民族特长生学费减半、家庭贫困生学费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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