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教育部国标码:12616
一、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重庆大学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独立学院。学校目前有永川和巴南(在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77亩,校舍建筑面积 50余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330余人。学校建设有设施先进的图书馆、教学楼和实验室,教学楼可容纳 20000余名学生同时学习,且所有教室都配备了成套多媒体教学设施。目前已建成41个建筑类实验室,21个电气技术、数字技术、机械电子类实验室,20个艺术类实验室,17个经济类实验室,8个人文类实验室以及14个计算机房。学校风光秀丽,校园环境幽雅,教学及生活设施现代化,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空间。
三、招生计划
1. 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招生批次
学校在全国23个省份本科招生批次有: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本科二批、本科普通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1. 艺术本科提前批(2 个):北京、江苏。
2. 艺术本科批(2 个):福建、重庆。
3. 艺术本科二批(7 个):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四川、贵州、甘肃。
4. 本科普通批(3 个):上海、浙江、海南。
5. 本科二批(15 个):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
6. 本科三批(5 个):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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