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工业分析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4.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机电设备类(含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汽车制造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工业分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艺术设计类(含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7.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以下两个: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6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5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9.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10.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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