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017-06-09 18:05:04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专业的确定遵循“专业成绩优先”原则。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

  2.以“订单式”等方式培养为主的专业,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无色盲、色弱、弱视,大学毕业前单眼裸视视力要求达到4.8。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无色盲、色弱、弱视,大学毕业前单眼裸视视力要求达到4.8。

  3)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裸视视力4.0以上,无色盲、色弱。

  4)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

  第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