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专2017招生简章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29 00:45:42

重庆医专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6年2月教发函[2006]52号

  第四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9

  第七条 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71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资产总额7.3亿,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现有教职工906人,其中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38人。

  第八条 招生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

  1.招生专业及学制: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管理应用技术,学制均为三年。

  2.办学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第九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重庆市3215人、四川省435人、云南省10人、贵州省40人、湖北省50人、湖南省15人、海南省30人、山东省15人、陕西省30人、河南省50人、山西省40人、安徽省40人、福建省30人、河北省30人、江西省20人、甘肃省40人、浙江省1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及说明。

  第十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武警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限男生,助产专业限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情况,建议按以下要求报考:所有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无色盲,其中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双手无瘢痕、面部无明显疤痕、四肢无残疾。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要求四肢无残疾。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四肢无残疾、无色弱。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四肢无残疾,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四肢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求无色弱、双手无残疾。中医专业要求双手无残疾。

  第十一条武警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武警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只招收男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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