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学院代码:14002
第五条学院位置: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邮编: 2656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
第七条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八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于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独立院校。2011年迁址蓬莱办学,校区依山抱海,清静幽雅,基础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育人条件和环境。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学院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所设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目前学院共有3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态势良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本、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6000余人。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816亩,校舍面积1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6万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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