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四、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学院按照“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充分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2017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升学招生、三二分段招生计划比例,确保足额完成计划。
2、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学院分省计划主要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重点在山西及周边省份投放计划。
学院分专业计划根据行业人才要求、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结合历年招生报到率和就业率,由各系提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初步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汇总审核后,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发改委批准,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排序顺序: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艺术最低控制线,具体录取执行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
(三)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考生总成绩(100分制)=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职业素质考核成绩×60%+政策加分。
2、职业素质考核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
4、负责中职教育的学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438306 传 真:0351-3439335
学校网址:http://www.sxly.com.cn邮 箱:sxl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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