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讯学院2017招生简章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2017-06-10 09:10:25

重庆电讯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类型: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0】14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0】72号),在原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的基础上,隶属重庆斌鑫集团而建立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2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大道5号。邮政编码:402247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办学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招生计划:2017年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办按照我院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校舍建筑面积约21.8万平方米。学院建有通信、汽车、建筑、传媒、计算机、管理等专业模块的实验、实训中心137个,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满足10000多名学生同时入住,图书馆藏有各类图书57.6万余册,还建有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与120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学院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团队,现有教职工637人,专职教师446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11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4人,“双师型”教师256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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