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14:11:32
11.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12.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13.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3)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
(4)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情况安排在同一个专业。
注意:煤矿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中澳合作办学)3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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