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017-06-18 08:39:40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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