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3 11:09:07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组和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确保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3、考生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学院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录取。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确定专业的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其任何许诺均无效。

  6、我院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六、“订单式”培养

  学院是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确定的订单委托培养单位。2017计划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两个专业实施订单委托培养,即录取到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可参加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选拔,选拔合格后进入订单班学习。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为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培养大量机电控制、车辆技术和供配电技术等方面急需的高技能应用人才。具体订单培养专业和订单人数,最终以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公布的订单培养确认函上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杨志家 职务:院长

  八、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33111 5633222

  监督电话:(0351)5633602 5633010

  网 址:http://www.cntc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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