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专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7-02 20:32:27

  三、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2、院校录取规则:甘肃省2015年开始在普通文理类(除艺体类外)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有排列顺序的院校志愿。在投档时,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3、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1)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

  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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