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商务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21:00:49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63米至1.75米,男生身高在1.73米至1.85米,裸眼视力0.7以上(其他要求详见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入学后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者根据学院有关转专业规定,原则上在旅游管理系内的专业进行调整,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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