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励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另外还有素质与能力奖学金、分类培养成果奖学金和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奖金100—5000元不等。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设立国家助学金,最高额度为4000元/人;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额为6000元/人;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给予报酬;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第十七条 录取为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第二学年将视溪口校区建设情况统筹安排。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也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法人代表史习明。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招生主页或热线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2号楼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74-87415810
网址:http://www.nbcc.cn/zsw
邮箱:nbcczsb@nbcc.cn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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