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院2017招生简章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21:32:04

义乌工商职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03 浙江省代码:006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邮政编码:322000

  第九条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 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学校坚持“面向市场,面向学生,面向实践”的办学理念和“遵循高教规律,强化实践实效,提升创意创业,发展国际教育”的发展战略,突出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三大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建成社会满意度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强、特色鲜明、具有国际影响的全国知名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河南、贵州、江西、安徽、山西、福建、甘肃等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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