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8:48:49

  8、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

  B、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C、第三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2)艺术类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段比例办法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

  B、学校只招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美术类)考生,安排在我省艺术类第二批,对于进档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的美术综合分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录取。

  C、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3)高职单考单招类专业录取办法: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报考类别提供的投档名单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B、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填报志愿的考试类别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直接录取到考生所填报学校的具体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

  九、其他说明(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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