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征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7:49:38

  9、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5)录取规则:

  ①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段)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②对于浙江省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对于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6)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7)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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