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0 21:01:50
2017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园区曹山路10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 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予以录取。
六、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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