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7-06-22 08:43:29
2017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园区淮海大道300号
五、邮政编码:230011
六、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和规定,各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以英语为主。
3.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护理等专业,原则上要求男、女考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0米、1.60米,且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4.8(镜片度数不大于600度);无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4.其它未尽事宜,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七、颁发证书: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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