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017-06-27 19:32:17
2017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省考试院投进我校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校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量按照“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不得填报。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体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数排名依次录取的原则,其余严格按照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艺、体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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