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7 17:41:33
2017年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五、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2.录取方式:(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考分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以实考分为准。(5)本院招生专业无语种要求,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6)往届生的录取工作按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