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7 15:50:10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院本部)、5500元/年(慈山校区)。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服装设计与工艺、印刷媒体技术两个专业,减免学费6000元/年。
(三)住宿费:依据闽价费【2007】75号文、泉价费【2013】90号文。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院本部五类标准: 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慈山校区:570元/年、830元/年。
(四)代办费:预收500元/年,多还少补。
(五)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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