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招生简章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017-06-21 21:25:59
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学校地址:福州永泰葛岭(主校区在马尾琅岐经济开发区龙鼓度假村1号)
3、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证书种类: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6、招生部门及联系电话: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 0591-83909903
二、考生要求
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我院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体检受限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专业设置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目前经教育部审批并备案的专业有经济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英语、日语、广告学、法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园林、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管理等28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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