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7招生简章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17-06-29 00:12:36
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4046),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毗邻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金山校区)。
第二条 学院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共享福建农林大学优美的校园环境和81年办学历史积淀的校园文化。
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录取计划、批次及招生要求
第四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招生相关信息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浏览。
第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在福建省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六条 考生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高考报考条件,男女比例不限,入学后主修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体检受限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学院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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