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17-06-17 11:34:56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照闽价费〔2006〕154号文件执行。报考代码以《2017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布为准。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奖学金:按国家国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

  勤工俭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响应程序向学校申请减、免、缓缴学费。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通过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每年最高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4年。

  十一、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www.hnwomen.com/zsinfo/zs/

  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7429966

  招生咨询QQ:70740639313858210

  招生办传真:0591-87429966

  监察电话:0591-87429192

  十二、本章程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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