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贸易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2017-06-28 08:07:22
二、招生对象
2017年我院面向河南省和湖北省、陕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凡参加今年6省(区)普通高考的文、理科考生和河南省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均可按国家招考规定报考我院。
三、报考办法
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请欲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及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高职高专志愿中首先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3936,在豫招生代码:6289)及专业报考我院。
四、录取办法
(一)高职高专批和对口专科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提前批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办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在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政策以外的考生先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三)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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