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7 09:33:09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5250-641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中外合作培养专业:中澳旅游管理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
中澳市场营销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9000元/学年(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国外学习期间学费以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收取。3.国际学分互认专业的学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学校网站。
(二)住宿费:1000-14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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