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大珠海分校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2017-07-05 12:16:10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科类/专业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普通类 | 22000 | |
体育类 | 22000 | |
艺术类 | 29000 | |
普通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24000 | 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国外合作院校标准缴纳 |
金融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会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艺术类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 | 30000 | |
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 49400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55500 | 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相关部门的批复执行 |
宿舍房型 | 住宿费标准(元/学年) | 备注 |
六人间 | 1500 | 公共卫浴间 |
六人间 | 1800 | 独立卫浴间 |
四人间 | 2200 | 无电梯 |
四人间 | 2300 | 有电梯 |
三人间 | 3000 | 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二人间 | 3500 | |
二人间 | 5000 | 含平层和跨层复合式;楼配公共空间和自助洗衣房、24小时热水 |
注: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定额的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 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按现行价格免费水电合计422.8元/人/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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