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高专2017招生简章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17 22:52:00
2017年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本部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邮编:250002;泰安校区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9号,邮编:271000。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58年的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几经变迁,1994年经批准成立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达63.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2366万元。学校建有长期固定校外实训基地22个,校内各类实训室(场)84个,拥有数字化、开放式图书馆,馆藏图书64万册,是中国知识基础设施(CNKI)工程数据库一级中心。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培训教务部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监察审计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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