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8 16:39:42
第十六条收(退)费标准:学费:机械、电气类专业5000元/年,经管、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分三等,每学年1600—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多措并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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