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北首(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先后更名为山东省有色金属学校、山东冶金工业学校、山东省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九条办学特色与成就:
学院设冶金与汽车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与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和思想政治理论基础教学部(简称思政部),开设专业35个;按照做优“装备制造智能化专业群”,做强“工业运行自动化专业群”,做精“规划设计数字化专业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的建设思路,优化布局,打造特色。重点建设围绕山东省装备制造、电气控制、规划设计等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重点建设围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机械制造、设备维修、数控技术、电气控制、规划设计及工业物流等重点特色专业,形成了“对接绿色工业产业链和区域经济发展,以装备制造和电气控制为优势特色、以规划设计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层次分明”的专业布局特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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