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7-06-29 15:34:38
2017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1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 邮 编:2655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创建于1985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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