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烟台南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东海旅游度假区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南山工业园邮编:265706
第七条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八条成立时间及荣誉:烟台南山学院是由国家级大型企业南山集团投资兴办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多元兴校的发展战略,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授予“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获得各级各类财政支持资金1000余万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