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2017-06-22 16:17:42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参与春季、夏季高考考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3、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春季高考考生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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